本報訊 (記者 梁璠) 近日,市衛生局召開專題會議,對規範做好二類疫苗預防接種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。其中明確要求禁止接種人員主動向家長(監護人)推薦二類疫苗。
  市衛生局對規範做好二類疫苗預防接種工作提出的五點要求:規範二類疫苗進貨渠道。疫苗的購進必須依據《疫苗流通與預防接種管理條例》相關要求,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二類疫苗進貨合同,並索取相關文件備案;規範二類疫苗管理,必須索證齊全,賬目清晰,冷鏈儲運,及時報告和處置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。二類疫苗接種費用嚴格執行物價政策;規範二類疫苗接種。各接種單位要規範做好二類疫苗接種兒童的預檢、告知、留觀工作。嚴禁各接種單位用二類疫苗替代一類疫苗進行接種,禁止接種人員主動向家長(監護人)推薦二類疫苗;規範二類疫苗宣傳。各接種單位不得在接種門診內張貼、發放二類疫苗宣傳材料,只公示二類疫苗名稱和價格;各區縣要加強對二類疫苗接種的檢查。
  第二類疫苗,是指由公民自費並且自願受種的其他疫苗。  (原標題:接種人員禁止主動向家長推薦兩類疫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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